液压系统一般在所连接的设备及元件安装完毕后进行。钢管酸洗应在管路配制完毕,且已具备冲洗条件后方可进行。管路酸洗复位后,应尽快进行循环冲洗,以保证清洁及防锈。
一、根据工作压力及使用场合选择管件。管路采用钢管时,推荐使用10、15、20号无缝钢管,特殊和重要场合应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。管子内壁应光滑,无砂、锈蚀、氧化铁皮等缺陷。凡是有内外壁腐蚀或有显著变色、伤口裂痕、表面凹入、离层或结疤的管子不能使用
二、管路安装应遵循下列要求:
1) 管路敷设、安装应按有关工艺规范进行;
2) 管路敷设、安装应防止元件、液压装置受到污染;
3) 管路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敷设,焊装后的管路固定和连接不得施加过大的径向力强行固定和连接;
4) 管路的排列和走向应整齐一致,层次分明,尽量采用水平或垂直布管;
5) 相邻管路的管件轮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0mm;
6) 同排管道的法兰或活接头应相间错开100mm以上,保证装拆方便;
7) 穿墙管道应加套管,其接头位置宜距墙面800mm以上;
8) 配管不能弧部分接合,必须在平直部分接合;
9) 管路的最高部分应设有排气装置,以便排放管路中的空气;
10) 细的管子应沿着设备主体,房屋及主管路布置;
11) 管路避免无故使用短管件进行拼焊
三、管路在管路沟槽中的敷设和沟槽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。用户在使用时可查阅“管道沟槽及管子固定(查标准JB/ZQ4396)”。由于篇幅过长,不在此一一说明。
四、管子弯曲的要求如下:
1) 现场制作的油管弯曲推荐采用弯管机冷弯。
2) 弯管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(可查《机械设计手册》)
3) 管子弯曲处应圆滑。不应有明显的凹、波纹及压扁现象。
五、管道焊接的要求如下:
1) 管子焊接的坡口形式、加工方法和尺寸标准等,应符合国家标准GB/T98.GB/T986的有关规定。
2) 管道与管道、管道与管接头的焊接应采用对口焊接,不可采用插入式焊接形式。
3) 工作压力等于或大于6.3MPa的管道,其对口焊缝的质量,按GB/T12469的要求不应低于II级焊缝标准;工作压力小于6.3MPa的管道,其对应焊缝质量不应小于III级焊缝标准。
4) 避厚大于25mm的10号、15号和20号低碳钢管道在焊接前应进行预热,预热温度为100~200℃,壁厚大于36mm的低碳钢、大于10mm的不锈钢管道,焊接后应进行与其相应的热处理。(注:这里只举常用的管道,对于不常用的可以电话咨询)
5) 应采用氩弧焊焊接或用氩弧焊打底,电弧焊填充,管内宜通保护气体。
用软管连接时,可参照《机械设计手册》相关规定。